
万芳以自己想要的姿态生活
万芳,曾经是家喻户晓的流行歌手,她的歌跨越了18年,至今还被人在卡拉OK里传唱。但她选择了从红歌手的生活中淡出,寻求跨界小圈子。她说,可以放松地以自己想要的姿态生活了。
By 赵瞳见到万芳,是在上海一个暴雨大作的午后,晚上即将举行荒岛音乐会——“万芳的房间唱游”。因为大雨,我担心今天的采访不知道要被推迟多久。迟到半个到一个小时是明星们的家常便饭,谁知道我到时她已经在那里等候了。
在路边摊吃碗面的生活
万芳穿着一身长长大大、难见曲线的棉质衣服,一双球鞋;指甲干干净净,没有做甲绘;表情不浮夸,气质中却挥不去文艺女青年的范儿。而她说话的声音,安静好听。
一见面,她就满足地感叹,“现在可以舒服地在路边的摊子吃碗面了”——行程虽然还是排得满满,但总算张弛由己。闲下来的时候她就尽情享受,忙得要死也没有怨尤。看书、交朋友、旅行,样样都是大事;演舞台剧、做电台DJ、演电视电影是工作,也是兴趣。
顾忌少了,她可以安心做个普通人,去公共场合不用担心引起瞩目。万芳家附近有个书店,寥寥数步可达。她爱读书,扎进书店一泡,一个下午或晚上就飞逝了。她选书的方式也有几分特别——站在书店中央,接受每本书自然向她发出的信息,身体应和了哪个,就往那个方向去。有阵子她迷恋天文书,后来又喜欢看瑜伽书;对人体产生莫名兴趣的时候,又去看解剖学的书;绘本一直爱看,最近爱上的两本是《爱心树》和《向悲伤罢工》。
台湾的书店一直让她迷惑,摆在店堂显著位置的通常是一些教人如何快速成为有钱人的书,欧洲却不是这样。“我们怎么只是教大家怎样快速地赚钱,而不是享受平时生活中踏实的快乐呢?”这个已经42岁的文艺女青年说。
看书,不仅赋予万芳灵感,也带给她一段毕生难忘的旅程,在台湾的话剧圈子里至今仍是一段佳话。
去阿拉斯加看北极光
万芳曾经看过一本书叫作《阿拉斯加之死》。那是个真实的故事,讲一个年轻人到阿拉斯加去探索北极光,他从大学辍学,身上也没有带钱,放弃了一切身外之物,让自己回到一个什么都没有的状态,然后一路向阿拉斯加而去。什么都没有,怎么去呢?他尝试了各种方法:走到哪里就在那里打工,获取食物、旅费,完全不依赖父母的帮助。最后他真的到了阿拉斯加,但却因为误吃了一个毒果子而去世。他的妈妈后来想要感受儿子一无所有奔向阿拉斯加的过程,就沿着儿子的脚步重新走了那段历程。
后来,万芳在Discovery频道看到播放北极光的节目,立刻决定收拾行囊,去看书中男主角追寻的北极光。她说走就动,收集资料,还顺手“绕”了7个朋友一起去。那趟旅程其实并不顺利。他们乘了小飞机到巴洛(Barrow,阿拉斯加北部的因纽特人社区),碰到暴风雪。零下40度的永夜里,非常冷,眼睛都睁不开,而且这里已看不到北极光。于是,他们一路追寻着北极光的踪迹。当地人说费尔班克斯(Fairbanks,位于阿拉斯加中东部,为北美洲最接近北极圈的城市)那里可能可以看到,一行人又定了一班飞机去那里,在一个山顶等,等了一天北极光都没有出现。
这个过程中,万芳写了三张明信片,一张给她自己,一张给北极光,一张给了她舞台剧的启蒙老师李国修。老师收到这张明信片,觉得是一个很不错的故事,就编成了一个女孩追寻北极光的舞台剧。这个舞台剧后来刷新了屏风表演班的票房纪录,万芳还因此写了一首歌,此是后话暂且不表。
虽然穿着风雪衣,也有小屋可以避风,但那种体能消耗大到不可想像。在严寒中,等足了七八个小时后,他们打算放弃。下山时,大概凌晨三四点,开车的师傅突然叫大家赶快下车——一道北极光(绿光)在空中不停变幻,迤逦神秘!万芳一口气讲完这个故事,捧起手中的矿泉水,咕咚咕咚喝了一大口,感慨仿佛还停留在空中。
如果你要去荒岛,会随身带上什么音乐?
大雨一直下着,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但是时间却往前奔流,到了不得不彩排的时间。彩排的场地是当晚的演出场所,上海红坊创意园区里一个有Loft风格的小剧场。万芳跟日本吉他手大竹研和台湾地区音乐全才、手风琴伴奏谢杰廷一起,踩踩场子,找找在这个场地演出的感觉。按万芳的话来说,“即使演出过1万次,每次上台还是紧张,没有驾轻就熟这回事。”
三个人开始合曲子,试音响,一进入工作,都有点超然忘我的意思。凝神细看,好像三个人连呼吸都协调一致,只是他们朴素的外表下各自透出一点区别于他人的执拗。
这场“荒岛音乐会”,缘起于一个发问:如果你要去荒岛,会随身带上什么音乐呢?如果真的要去荒岛,想必万芳会欣然前往,对她而言一段难忘的旅程就是最好的理由。
去荒岛,她会带上什么音乐?答案是,当然会是,带上她自己的声带,从中文歌唱到英文歌,从自己的歌唱到所有会唱的歌,把荒岛当成自己的房间。
只要唱歌就能找回安全感和快乐,万芳很小的时候就发现了这点。她是家里的老幺,在父母与哥哥姐姐都忙着上班上学的时候,胆小又怕鬼的她就躲在客厅角落,缩在沙发上,脚不敢着地,一直唱歌,直到家人回来。小时候的她,唱歌比说话的时候还多。跟爸爸一起坐火车去接吵架回娘家的妈妈时,一路火车摇摇晃晃,她趴在窗户上,由头唱到尾,从自己家唱到外婆家。没有接到妈妈,又从外婆家一路唱唱唱,唱回自己家。父亲在旁边做一个烦恼的大人,她做快乐的小歌唱家。只要一直唱着歌,她就会找到安全感,好像回到自己的房间。
那么爱唱歌的万芳,为什么要放弃做一个明星歌手?
为什么一定要放弃做明星
这对万芳来说,是个不得不的选择。保持知名度和曝光度要上许多综艺节目,开些有色的玩笑。虽然有的编导会跟艺人提前沟通,可后来还是会发生跟预想很不一样的状况。不论是在电台节目还是电视节目上,艺人稍不留意就会犯错,有时还会伤害到别人。甚至一些公司和艺人为了搏出位,买通记者去酒店偷拍自己的不雅照。
此外颁奖礼的后台也是让万芳不舒服的地方,充斥着太多的攀比和计较。谁的排场大、助理多?主办方给谁安排了独立休息室?谁受到的待遇是VIP级?谁戴的首饰是最贵重的?那个时候,万芳感觉自己就像个孤岛。
印象最深刻的一次,是在一个金曲奖颁奖的第二天,万芳去看蒙古歌手乌仁娜的演出。和乌仁娜合作的鼓手是一位伊朗人,七八十岁了,是音乐领域里国宝级的人物,带着两个儿子一起演出。这样一位国宝级的人物,在舞台上完全忘掉他自己,眼光总是在歌手身上,从每一个细微的眼神甚至呼吸中,感知音乐的情绪,应和着歌手的歌唱,他的全身心都在音乐里。万芳坐在前排,无法抑制自己的泪水。看完乌仁娜的演出之后,万芳紧接着回家看了金曲奖颁奖的重播,反差真的很巨大!
锦衣华服的排场或许是很多人的梦想,但这并不是她所追寻的东西,这些东西无法喂养她的灵魂。但凡遇到不爽的事情,万芳就恐吓经纪人和朋友,“我不唱了!”前前后后不计其数。后来,她在专辑《新不了情》红透半边天的时候,真的退出了。
退出大舞台,她转身走进了舞台剧《莎姆莱特》。这一转身,就转出2部电影、8部连续剧、14部舞台剧和210场演出,还有一个金钟奖最佳女主角和一个最佳女配角。离开岂不是有意外收获?
在万芳的房间里听她唱歌
大雨下个没完,可是没有挡住真正爱她的歌的人。当晚的小剧场里,连台阶、地板上都坐满了万芳的粉丝,有些人从福建、北京、广东过来,门口还不断有人央求工作人员:“卖票给我吧,我不要座位。”
万芳身着白衣牛仔裤,在她的“房间”里待客。现场有种奇妙的时空倒错感。万芳,在陌生的城市——上海,作为一个过客,以歌声、剧场、同伴交织成“万芳的房间”,招待着每个到来的朋友。
有着20岁的孩子气和至多30岁容貌的她,跟吉他手大竹研、风琴伴奏谢杰廷一起,打造了一个舞台剧式的音乐场景。时而她哼唱小女生的困惑和呢喃,时而唱出成熟的过来人的思考;时而高亢,时而柔美,时而俏皮——她把复杂多变的曲风演绎得那么和谐。她一边唱,一边聊,分享了爱、困惑等一系列私房话题和故事。
这些围绕着“小众”展开的话题,是她抛不掉的过往。那首让很多人找到认同感的小众之歌《左手》,是她从不落下的压轴,她的独白令人惊艳:“我是万芳,我是一个左撇子,天生用左手的人。小时候,我都用左手写字画图,可是呢,我被规定要用右手。一个人的时候,我还是会偷偷地用左手,因为,它让我觉得,我是真正地在做我自己。经过了这么多年,我很想练习用回我的左手,而且我觉得,也可以开始练习用另一个自己来面对你。”
万芳在台上始终关注着大家的情绪,哭泣、叹息、跃跃欲试……都一目了然,她跟台下互相问答,会问候“坐在地上和没有座位的你们辛苦了”。她不像演唱会上八面玲珑的歌手,倒像女主人殷勤待客。来的人也不是追星族,他们是来看看这个唱出过自己心声的女子,让她再度拨动自己的心弦。
|
| ||||||
1 评论 |
| jiamingasd on 04 二月 2010 ,10:30 有的人为了追求名利而忘记了平淡的幸福,做自己喜欢的才会最快乐最充实,即使很平淡,即使有的人不理解。。。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片天空! |
发表评论
| 名称* | |
| Email* | |
| 评论* | |


这些文章最受欢迎!
这些文章最受欢迎!
本月最热
![]() 生活方式 | ![]() 巧思妙招 | ![]() 生活方式 | ![]() 财富金钱 | ![]() 文化艺术 | ![]() 人物故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