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我人生的书籍 《杀死一只知更鸟》

《杀死一只知更鸟》出版于1960年,但住在阿拉巴马州卡尔霍恩县罗伊韦伯路的我却是在上世纪70年代中拿到这本书的。在祖母家外一棵松树下,我借着昏暗的光线,开始阅读哈珀·李的这本小说。胖胖的比格犬挤着我,祈求我的关注,但我没有理会它。天黑后,我继续阅读,先是坐在沙发上,一手捧书,一手拿着一只香肠三明治,然后就干脆躺在床上。一只60瓦的灯泡接着一根橘黄色的电线,从天花板上挂下来,我就在微弱的灯光下阅读。当我做佣人的母亲下班回来,切断我“吊灯”的电源后,我就在脑海里一遍遍重放着刚才读到的故事,直到进入梦乡。第二天早晨,当我闻着饼干的香气醒来时,我再次伸手把书拿过来。
大约35年之后,我依然记得这些——就像我记得猫王死时自己在哪里,记得自己在秋天的某个周六看到阿拉巴马大学橄榄球队教练“熊”保罗·布莱恩特走过球场的边线一样,有些事情就是那么重要。当我一页页地翻过书本,这本破旧的50美分平装书震撼了我的心,让我心碎,把我永远地带入了它所描绘的风景。
当时,我以为自己是整个世界上唯一一个如此感受的人。
它像一把干草叉刺在我的背上,推着我走进上个世纪凄凉的三十年代
我读到的第一本《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本平装书,纸张因日晒而发黄变脆,很多页角也都卷了起来,仿佛它一直被放在一辆破车的后窗边,而不是被摆在图书馆的书架上。我想,某种蟑螂可能都比我更早地读过这本书——当我翻到第一页时,我都不知道我们俩中谁能从书中获益更多。
当时十几岁的我,还是一个无知的学生。而我之所以会看这本书,是因为一位老师叫我去看——我仿佛是被一把干草叉刺着走进上个世纪凄凉的三十年代,来到梅岗小镇那些炎热且无趣的街道,与一个名叫杰姆的男孩、一个名叫斯各特的饶舌女孩以及一个名叫迪尔的奇怪小笨蛋做伴(以上均是《杀死一只知更鸟》一书中的人物)。要是可能,我一定会把迪尔痛打一顿并抢走他的牛奶钱,我对这点相当肯定。我本会喜欢儿童系列神秘故事中,充当业余侦探的少年兄弟哈迪男孩,或者美国作家赞恩·格雷于1912年写的、最早的西部小说之一《紫艾灌丛中的骑士们》,但当时我很怕老师,所以就读了老师叫我读的书。“梅岗是一个陈腐的小镇……不知为何,那时天气越来越热……无须匆忙,因为无处可去……”有些词我无法辨认,它们被书虫吃掉了或被污渍覆盖,但我继续读了下去,读到一只患有狂犬病的狗被射杀,一个躲躲藏藏的邻居布·拉德力,一个被诬陷强奸了一名白人女性的年轻黑人汤姆·罗宾逊。当然,我还读到了阿提克斯·芬奇,一位给大家带来了理性、善意及几丝希望的律师——他试图拯救罗宾逊。但是,随着书页翻过一页又一页,我发现要改变这个可悲的世界,光靠一个善良的阿拉巴马男人是不够的。
这是我长大后读的第一本书,一个并不轻松或完美的故事,它讲的是孩子们在一个严重缺乏理想的时代成长的故事。即使当汤姆·罗宾逊被恶人诬陷时,阿提克斯·芬奇也不愿谴责他所在社区的残暴习俗,而是宁愿坚忍地尝试消化对诬陷者的仇恨——直到一个名叫罗伯特·E·李·艾维尔的流氓殴打了他的孩子。阿提克斯不是书中唯一的主角——如果他彰显的是光明,那么另一个主角则代表着当时社会中的黑暗一面。
许多人将《杀死一只知更鸟》视作一部民权小说,但它其实已经超越了这个概念,它是一部关于是与非、善意与卑鄙的小说。在上世纪60年代,生活在阿拉巴马州乡下、还是一个孩子的我目睹过这样的故事发生,公共汽车被掀翻,民权运动者被殴打,甚至被人从超速行驶的轿车内开枪击中。不知道为什么,它们总显得有点遥远且不真实。我没有真切地感受到那些仇恨,也没能真的理解它们,直到我读了那本书。
在那些能够改变人生的书中,它的地位仅次于《圣经》
如今,我知道了这部小说在历史上的位置,便好奇:有多少读者曾经和我一样沉浸在那些文字中,并且读完后有所改变?
我在谈论的不是书的销量问题,尽管李这本赢得普利策奖的小说一直是最畅销的书之一。据估计它已经售出了4千万册,是学校课程的必读书,拥有约40种语言的译本。它还在1962年被了不起的编剧霍顿·富特和导演罗伯特·穆里根搬上了大屏幕,由《罗马假日》的男主角格里高利·派克主演,成为一部赢得过奥斯卡最佳男演员、最佳编剧和最佳艺术指导奖的电影杰作。再也没有写过任何一本小说的李,凭借《杀死一只知更鸟》赢得了无数荣誉,并不断被人褒奖。
但李的小说留给我们最美好、最深刻的遗产是它在作者与每位读者间构筑起的那种低调到几近私密的关系。
如果你靠写书为生,那么你就会逐渐了解你的读者,会明白他们喜欢一本书的程度。《杀死一只知更鸟》不只是一本被大家记住的书,还是一本被大家深爱的书,人们会捧着它,将它贴在胸口,仿佛他们能感觉到书页中的心跳。我看到过人们这么做,有人拿的是签名版,有人拿的就是普通版。
我们作家要是全都如此幸运,能写出一本真正为大家所喜爱的书就好了。
退休的报纸编辑布朗先生,在阿拉巴马大学的办公位置与我隔着一条走廊。他告诉我说,他这辈子拿起过无数本书阅读,但这本书却是他从来不曾真正放下的。
“我想你不会忘记它。”现年73岁的布朗说,他有这本书的签名版。“我为它感到自豪。”
对他而言,这不是一本复杂的书。
“归根结底,它是一场关于勇气的布道。”
在论文集《批评视角:〈杀死一只知更鸟〉》中,身为英语教授的作者艾迪斯·M·麦戈文写道,美国“每月一书”俱乐部和国会图书馆在1991年做过一次调查,结果显示这部小说“最经常作为改变人生的书而被人引用,仅次于《圣经》。”
对于南方人,尤其是对于经历过南方种族隔离时期的人而言,它让我们想起自己本来更美好的本性。当影响恶劣的事情接连发生在法庭、州府、各类政治平台以及三K党的野餐会上时,这则以上世纪30年代为背景的故事就像一块膏药,它本该直白地揭露卑鄙,并让30年后的作恶者感到羞耻,从而改邪归正。
它没法真的拥有如此效用。但我想,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它已经是我们这片土地所能获得的最接近解毒剂的良药了。
一个混乱、迷茫而贫瘠的童年,让我在现实中学到了哈珀·李书中的那些道理
我和我的家人都不是很关注政治的人。我们只会抡抡铁锤,倒倒钢水,搬搬木头,或者就在阿拉巴马——乔治亚州界沿线的松树林深处酿个小酒。劳作的女人们弯腰伏在工厂里的精纺机旁,呼吸着充满棉花味的空气,而男人们则蹲在铺着水泥地的修车厂里拆卡车轮胎。他们的雪橇叮叮当当地穿过树林,偶尔为了女人、侮辱性的言语或喝醉酒而大打出手。他们犯下罪孽,得到救赎,接着故态复萌,再次做错事,在圣灵的控制中痉挛,犹如抓住一根赤裸的电线一般。他们中的一些人会坐一段时间牢,直到妈妈将他们保释出来。但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只是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抚养孩子,用黑白电视看看伯明翰摔跤节目的实况转播。在夏末秋初,他们与黑人男女一起并肩在田里采摘棉花——如果当时存在冲突,那我就是蠢得没看出来。我的母亲跪着替镇上的有钱白人打扫屋子,还拿脏衣服回来洗。如果有人需要一名先知告诉我们,我们比某个人好,或者比所有人都好,我猜那只能是我们自己。
一个名叫乔治·华莱士的好战小个子男人从巴伯县来到我们这儿——当外来的煽动者们想要毁掉我们的生活方式时,他承诺会保护我们。
1965年,当我开始在卡尔霍恩县上学时,我一点也不明白周遭所发生的事情。他们会抢走我们的雪橇吗?他们会拔掉我妈妈的熨斗吗?他们会阻止我们挖沟渠吗?
但我们还是去见他了——那其实是一场表演。我记得大家聚集在县政府所在地安尼斯顿,一支乐队演奏《迪克西》——一首因成为联邦的战斗曲而流行起来的歌曲,整个会堂是一片飞扬着红色星条旗的海洋。那个小个子男人让每个人都激情澎湃起来,他保证说,华盛顿的政府不会强迫我们上学,或在其他方面与有色人群发生不必要的紧密联系。我不是太明白这些。当然,这是一场声势很大的表演。
不久之后,我们的爸爸喝得烂醉,跑掉了。那段时间,我们的日子过得很艰难,直到一个黑人家庭给我妈妈送来了一些食物,包括一些优质的玉米。我喜欢吃玉米,所以我喜欢他们。当时我大概是6岁,我想。
我不需要哈珀·李来告诉我,因为肤色而恶待他人是错误的——我和蔼的妈妈就是这么教育我的。李所做的是,让我作为一个男人对此进行了更长久、更深刻的思考。我不会与言辞卑鄙的人为伍,也不会为了什么家庭出身和教养之类的理由,就支持或赞同种族主义者。
这其实是很自然的,不需要信誓旦旦地把它作为一种口号。
如果每个人都表现得像阿提克斯一样,世界是否会变得更美好
但那本书对我的影响还不止这些。
我一再听到与我差不多年纪的人如是说。
许多学者说过,《杀死一只知更鸟》从来都不是一部刻意为之的民权小说,尽管它所传递出的信息非常强有力,但它绝不会让人联想到蛊惑民心的政客,或者那些试图利用恐惧、暴力和法律本身,来阻止时代脚步的从事恐怖活动的秘密组织成员。它没有被掌权的人广泛禁止,仅仅是被忽视而已。上世纪60年代,当文学圈对这本书的热情还未消散的时候,更多的暴力事件却也频频发生和曝光,例如密西西比州的民权工人谋杀案,或者伯明翰臭名昭著的第16大街浸信会教堂爆炸案。
但当那些罪行达到高潮而逐渐平息时,《杀死一只知更鸟》里的信息却得以留存。
道格·琼斯在1970年代中是阿拉巴马大学的一名学生,随后他又在阿拉巴马州桑福德大学的坎伯兰法学院攻读法律。他记得自己是先看电影,后看小说的。
“它讲述了关于是非对错的良知。”他说。
大约三十年后,他成了一名美国联邦检察官,后来又作为特别检控官,给第16大街浸信会教堂爆炸案中两名依然健在的三K党人定罪——1963年发生的这起爆炸案造成了4个小女孩的死亡。
那两人曾吹嘘自己的罪行,确信没人会追溯到那么久远的过去而惩罚他们。但黑白电影中的阿提克斯依然在琼斯和其他正义人士的脑海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一名律师的职责就是寻求正义。”琼斯说,“你以一种职业的方式寻求正义,即使这么做不受欢迎。那本书我看过十几遍,有时只读其中的某些片段,但我一直会去重读它。它一直留在我的记忆中。”
这本书对社会的影响是如此巨大,以至于一些人显然忘记了这实际上不是一个真实的故事——他们讨论阿提克斯,仿佛他是一个历史人物,此时躯体正在坟墓中腐烂。
有些人说阿提克斯不够完美。他本应该为民权而战,本应该在法庭上怒斥,而不是低下头,让汤姆·罗宾逊绝望地离开去监狱,并在试图逃跑时被射杀。
其他人则拼命为阿提克斯辩护。
或许他真的活在人们的心中。
阿拉巴马大学荣誉退休的英语教授诺博先生在《批评视角:〈杀死一只知更鸟〉》中如此写道:“在这些年里,大多数读者都没有指望阿提克斯是一位圣人,因此大家也不会因为他的缺点而恼怒。事实上,大多数读者对这部小说都理解得相当好。阿提克斯是一个努力想要声张正义的好人,当我们在自己心中评价阿提克斯和他的行为时,我们或许应该想想无数母亲都曾对孩子说过的话。如果每个人都这样做会怎么样?如果每个人都这样表现会怎么样?嗯,光是想像一下,1936年,在阿拉巴马州或其他地方,如果每个人都表现得像阿提克斯一样,情况会是怎样?我想,世界大概会变得更美好。”
带着以她的名字命名的奖杯,我走向一个戴着眼镜、头发灰白、个子瘦小的女子
尽管我很喜欢这本书,但我还是对它有所抵触。如果你是来自贵族阶级,即使是一个衰落的贵族,你也会较容易喜爱它。在我心里,我知道相比受过教育、值得尊敬的芬奇一家,我们这些人多少都有点与尤厄尔一家相似——在李的书中,这家人通过报复性的发泄来排遣自己心中的痛苦。
“经济状况的起伏不会改变他们的地位。”李写道。
这有点残酷。
这可能是我从来没有想要找到她、感谢她的一个原因。
在我的写作生涯中,朋友们和其他人都告诉我说,他们长途跋涉去拜访了李位于阿拉巴马州南部的故乡门罗维尔。众所周知她是一个很注重隐私的人,也不接受采访,但这些读者是如此热爱她的小说,以至于竭尽全力想要见到她。一些人达成了心愿。
一部分出于真正的敬重,一部分也是因为我觉得去敲她的门很傻,所以我就没去找她。
后来,当我在2009年赢得了美国一项写作终生成就奖
... ...文未完,
本文发表于《普知Reader's Digest》2010年8月号。欢迎阅读《普知Reader's Digest》,你可以在报摊直接购买,或者点击直接直接在线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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